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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广州市2025年“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04    作者:教学科研部     来源:     点击:

学校各单位:

现将《广州市2025年“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指南》予以转发,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项目申请采取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导师培养的模式。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广州市2025年“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QT202501

(二)申报对象

1.具有中国国籍、在穗有固定的受聘单位且在穗实际工作时间能够覆盖本项目的执行期限;

2.年龄不超过35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可适当放宽2年(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在科研院所工作且取得博士学位,或在企业工作取得硕士学位两年以上;

4.已获得过广州市级及以上同类人才计划资助的不得申报。

(三)培养导师

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声望和高尚人格风范,热爱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工作且具有丰富经验的知名学者,愿意为被培养对象的成长做出奉献。

(四)项目要求

1.申报人提出的项目应属于原创、前沿、交叉科学问题研究;

2.申报人提出的项目内容应属于“12218”现代化产业体系,包括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与健康等新兴支柱产业,人工智能、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等战略先导产业,轨道交通等特色优势产业以及智能无人系统、具身智能、细胞与基因、未来网络与量子科技、前沿新材料、深海深空等未来产业;

3.项目成熟度较高,具备转化的潜力;

4.积极参加市科协组织的关于青年科技人才培养方面的相关活动。

(五)资助方式

每项资助总额不超过6万元,一次审定,分两年签署拨付。

(六)执行期限

2025年4月至2027年3月。

(七)申报限项

限额2项。

二、申报要求

(一)一个项目填写一份申报书。申报人应符合申报指南要求以及诚信管理要求,未在科技违规、科研失信等有关惩戒期内。凡在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经查实后,将禁止项目申报人五年内申报市科协各类计划项目,如已获准立项即作撤销立项处理,追回财政资金,并予通报。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申报人应当向市科协申请主动终止项目:

1.因不可抗力因素,项目无法实现合同约定的进度且无改进办法;

2.项目申报人因工作调动、身体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主持项目且无法变更项目负责人,导致项目无法进行的;

3.项目负责人迁出本市,或已停止在穗工作;

4.其他原因导致项目不能正常实施的。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市科协可实施强制终止项目:

1.项目申报人不按规定接受市科协的评估、整改、验收、专项审计等相关事项的;

2.项目申报人不接受市科协的项目监督检查,经催告后仍不配合的;

3.项目申报人在项目实施期结束后3个月内,无正当理由仍未提交验收材料的;

4.项目申报人存在注销、迁出、歇业、吊销、破产等情形,但未办理主动终止的;

5.项目申报人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不按规定进行整改或拒绝整改;

6.项目申报人未按项目合同约定的计划进度实施项目,经催告后在规定期限内仍延迟实施的;

7.项目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四)撤销项目的,项目申报人应当返还已拨付的全部项目经费。

1.终止项目的项目申报人应当对项目已开展的工作、经费使用、已购置设备仪器、阶段性工作任务等情况做出书面报告,经市科协核查批准后,组织专人核实,下达《项目终止通知书》,核定应退回财政资金额度。

2.撤销或终止的项目,停止拨付项目尾款。因项目申报人主观过错导致项目终止或撤销的,申报人连续5年不能申报市科协项目。

三、申报方式

1.网上填报。申报网址为(https://szkx.gzast.org.cn/new/login?projectId=1892851740819193856)。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自行注册个人账号,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申报书各项内容,点击“保存”,不要“提交”。

2.打印材料。网上填报保存后,申请人需下载打印申报材料(见附件),一式六份送至教学科研部。电子版请发至邮箱(2815390461@qq.com)。教学科研部将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将在本部网上公示后报送不超过2项至广州市科协。

四、其他

1.原通知网址:https://www.gzast.org.cn/tzgg/tzgg-detail?id=1894565298729127936

2.联系人:孙方煜,020-32880988,行政楼612室(教学科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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