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教辅单位:
现将《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4年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专项申报通知》予以转发,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网上申报。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www.gdppssp.com.cn/。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先自行注册账号,再联系科研处资质审核。审核通过后的项目申报人请下载并填写《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4年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专项申请书》,在系统提交后由科研处审核。
二、基本条件
1.申报人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或担任副处级(含)以上领导职务,具有与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青年项目的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5月27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5月27日后出生)。对青年项目课题组成员年龄无要求。
2.项目申报人根据项目内容选择申报,申报课题不能与已立项的国家级、省部级项目相同或相似。
3.一个项目只能确定一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研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并承担该项目的实质性研究工作。
4.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每一位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申报两个项目。
5.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在研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三年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截止至2024年5月27日),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次项目。
三、立项数量和资助经费
1.政法实践研究专项拟立重点项目2项,每项资助15万元;一般项目2项,每项资助5万元。资助经费由中共广东省委政法委员会拨付到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
2.法学理论与实践研究专项拟立一般项目5项,每项资助5万元;青年项目8项,每项资助3万元。资助经费由广东省法学会拨付到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
四、结项要求
两个专项完成时间均为1年,从立项通知书下发之日算起。
1.政法实践研究专项
成果形式包括研究报告、论文。
重点项目的成果形式为1篇3万字以上研究报告+2篇与课题相关的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一般项目的成果形式为1篇3万字以上研究报告+1篇与课题相关的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重点项目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可免于鉴定:(1)在“三报一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发表1篇与课题相关理论文章,篇幅不少于2000字;(2)研究报告通过省委政法委或其他渠道转化为内参获省部级及以上现职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或被省部级及以上党政部门采纳转化为具体政策措施。
一般项目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可免于鉴定:(1)在“三报一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发表1篇与课题相关理论文章,篇幅不少于2000字;(2)发表2篇与课题相关的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免于结项鉴定或结项被评为“优秀”等次可获1万元奖金。
2.法学理论与实践研究专项
成果形式为1篇3万字以上研究报告+1篇与课题相关的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结项被评为“优秀”等次可获1万元奖金。
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免于结项鉴定:
(1)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上发表1篇以上(含1篇)与申报课题密切相关的理论文章,每篇不少于2000字;
(2)研究报告获广东省法学会《学术信息》采用,并获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省级以上党政部门采纳转化为具体政策;
(3)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与课题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
五、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1.申报时间:5月23日前。
2.材料要求:由科研处统一印刷和寄送。
六、其他
1.参考选题请查看原通知网址:http://www.gdpplgopss.org.cn/tzgg/content/post_1240633.html
2.联系人:孙方煜,020-32880988,行政楼7楼722室(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