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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学会民办高校教学质量管理专业委员会2024年度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06    作者:华职科研处     来源:     点击:

各教学教辅单位:

现将《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学会民办高校教学质量管理专业委员会2024 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予以转发,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年5月30日前。

二、材料要求

请申请者填写课题申请书(附件1),于申报期内提交签名后的申报书一式二份至科研处。电子版请同步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三、申报要求

1.申请人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课题研究工作,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

2.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专委会项目,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 2 个专委会项目申请。

3.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4.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公告通报。

5.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书守则,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

四、选题范围

本次课题申报工作主要围绕民办高等教育评价创新、民办高校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民办高校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管理、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综合改革、课程建设与质量评价,教育数字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质量文化建设等领域。

五、资助经费

由学校配套,每项经费6000元。

六、结项要求

1.时间要求:

应用对策研究课题:1年内结题。

基础理论研究课题:2年内结题。

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

2.成果要求:

课题结题时要提交有分量、有深度、有决策与实践参考价值的研究报告,或高质量学术论文、调研报告等研究成果。

七、名额限额

科研处将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将在科研处网上公示后报送不超过10项至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学会民办高校教学质量管理专业委员会。

八、其他

1.原通知请在附件下载

2.联系人:孙方煜,020-32880988,行政楼7楼722室(科研处)。


  • 附件【通知附件.zip】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