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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评2023年广州市优秀科普工作者、优秀科技志愿者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06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教学教辅单位:

现将广州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的《2023年广州市科普工作优秀单位、优秀科普工作者和优秀科技志愿者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予以转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1.优秀科普工作者:我校在职在岗专兼职科普工作者,科普专家,农村科普带头人等。

2.优秀科技志愿者:我校在职在岗人员,在各志愿组织,科技志愿服务信息平台、广东省“i志愿”平台、广州市“志愿时”平台备案或注册的志愿者均可参与评选。

二、参评名额

1.优秀科普工作者:1人

2.优秀科技志愿者:1人

三、遴选条件

1.优秀科普工作者条件

(1)热爱科普事业,恪守科学道德,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认可度和美誉度高。

(2)业务素质好,具有较强的科普传播、推广、示范和组织能力,在科普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

(3)紧密围绕本地实际,在科普教育、科普宣传、科普创作、 科普出版、科普管理等工作上坚持创新,特色突出。

(4)积极带头开展和组织各类科普活动,科普工作成效显著; 在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

(5)积极参加或申报市科协组织的科普活动和科普项目,由本人牵头承接的市科协科普项目绩效评价在良好以上。

(6)不得推荐同一单位的不同对象;推荐对象不得通过多渠道重复推荐;已连续2年获得优秀科普工作者的个人不列为推荐对象。优秀科普工作者和优秀科技志愿者不为同一推荐对象。

(7)截至2023年6月,个人近2年内未发生违法违规违纪等问题。

2.优秀科技志愿者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新时代科学精神、科学家精神和志愿精神,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意识、奉献意识。

(2)有一定的科学技术或科学普及技能或专长。

(3)热心于科技志愿工作,长期积极参加科技志愿服务活动,截至2023年6月,个人近两年参与科技志愿服务活动10次以上、志愿服务时长累计超过20小时。

(4)在科技服务、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科学普及等方面事迹突出、群众认可,做出突出贡献的。

(5)已加入单位、社区(行政村)、志愿组织的科技志愿服务队。已在科技志愿服务信息平台、广东省“i志愿"平台或广州市“志愿时”平台注册优先。

(6)不得推荐同一单位的不同对象;推荐对象不得通过多渠道重复推荐;优秀科普工作者和优秀科技志愿者不为同一推荐对 象。

(7)截至2023年6月,个人近2年内未发生违法违规违纪等问题。

四、参评程序

1.审核推荐。各二级学院或部门须按照遴选条件,对参评人员做初步遴选、择优推荐,并在推荐表封面“所在单位”加盖二级学院或部门公章,报送科研处。

2.材料收集。请各单位汇总,并于2023年7月10日前将推荐表和汇总表(见附件)打印一式一份交至学校科研处,电子版请同步发送至邮箱:2815390461@qq.com。科研处将对参评人员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遴选,遴选通过的人员将在科研处网上公示后报送广州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五、其他

1.原通知文件见附件。

2.联系人:孙方煜,020-32880988,行政楼7楼722室(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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