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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1    

各教学教辅单位:

根据《关于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要求,为促进教师科研能力,助力高等教育学术发展,现将通知予以转发,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和要求

1.课题负责人须为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在岗教师,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1)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能够切实组织和领导课题组成员开展课题研究;

(2)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若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则须有2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专家推荐;

(3)青年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8月31日之后出生)。

2.每个申请人限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不得少于2人(含主持人);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课题申报。

3.研究完成时限。2023年度立项课题,原则上要求在2年内结题,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

二、选题范围

申报的具体课题名称,可按照课题指南中的选题名称(附件1)确定,也可在选题名称基础上适当斟酌修改后确定。

三、结项要求

得到立项的课题,在结项时要提交有分量、有深度、有决策与实践参考价值的研究报告,或高质量学术论文、调研报告、专著等研究成果。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应在适当位置注明“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某某’研究课题”字样(含课题名称和课题编号),未注明的在结项时不予承认。拟发表证明不作为申请课题结项依据。

四、申报程序

1.审核推荐。各部门须按照《关于印发<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教科研项目评审遴选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组织3人以上专家组对申报项目初步遴选、择优推荐(附件5),并将部门遴选和推荐材料在5月22日前随纸质版《申请书》《活页》一起报送科研处。

2.报送材料。请各部门汇总,并于2023年5月22日前将课题申请书和活页纸质版(附件2、3各一式4份)交至学校科研处,电子版请发至邮箱。科研处将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将在科研处网上公示后报送不超过9项至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

五、其他

1.原通知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munik50P374sL-5vrOfkNA

2.联系人:孙方煜,020-32880988,行政楼7楼722室(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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