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教辅单位:
现转发广东省社科规划2022年度四类研究专项申报通知,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格
1. 项目申报人必须是在我校在职在岗人员。
2.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负责人,以及三年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本专项。
3.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课题的申报。
4.以相同题目或相近内容申报国家级课题或其他省部级课题已获批立项的,不得申报本课题。
(二)申报条件
本次专项共4项,不同专项申报条件有所区别,具体如下:
1.“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建设深圳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珠海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研究专项
(1)申请人条件: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或担任副处级(含)以上领导职务,是课题的实际负责人,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职责。
(2)课题完成条件:1年,从结果公布之日起计算。课题结项时须提交不少于3万字的高质量课题研究报告。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以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名义发表1篇以上(含1篇)与申报课题密切相关的理论文章可申请免于鉴定。
(3)名额限制:限报6项。
2.重大基础理论研究专项
(1)申请人条件: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是课题的实际负责人,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个申报团队的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
(2)课题完成时间:2-3年。
3.粤东西北研究专项
学校无申报资格。
4.冷门绝学研究专项
(1)申请人条件: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
(2)课题完成时间:2-3年。
二、材料报送及时间
1.注册方式。本次申报需在系统填报。项目申报人登录“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http://www.gdppssp.com.cn/)注册个人账号后,请联系科研处,经科研处审核并激活后下载并填写申请书。
2.审核推荐。各部门须按照《关于印发<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教科研项目评审遴选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组织3人以上专家组对申报项目初步遴选、择优推荐(附件1),并将部门遴选和推荐材料在10月5日前随纸质版《申请书》《活页》一起报送科研处。
3.报送材料。各申请人需在10月5日前完成系统填报,并提交纸质版《申请书》《活页》各一式6份(含原件一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册),科研处将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将在科研处网上公示后报送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
三、其他
1.原通知网址:http://www.gdpplgopss.org.cn/tzgg/content/post_1021239.html
2.联系人:孙方煜,020-32880988,行政楼7楼719室(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