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教辅单位:
为深化教科研项目的管理,总结凝炼研究成果,提升我校科研的质量和水平,促进项目成果的应用、转化、推广和交流。现将2022年下半年科研项目结项验收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原则
结项验收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通过结项验收,加强学校项目管理,落实项目研究目标,促进项目成果的应用、转化、推广和交流。
二、验收范围
本次结项验收的项目为2021年度及以前的校级和省级科研立项项目(见附件1)。原则上不予延期或撤项,如因特殊原因不能结项的项目,必须由项目主持人写《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申请延期或撤项(见附件2、3),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半年,且项目延期时间内不得申报新的教科研项目。已申请延期项目本次仍不能结题或材料弄虚作假者,科研处将会同财务处、人事处等部门,报学校审议后撤销项目并收回项目资助经费,视情况给予批评处理。
三、验收程序
(一)材料准备
项目负责人需认真填写《结项验收报告书》(见附件2、3),并提供相关研究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结项报告需对项目研究情况、成员组成、研究过程、研究成果、情况变更等方面做详细阐述。
(二)专家鉴定
科研处收集结项材料后,组织召开科研项目结项验收会议,由科研项目结项验收专家组对相关科研成果进行鉴定。
(三)颁发证书
对达到结项要求的项目,科研处按照相关规定负责制订相关文件,并颁发证书。
四、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一)材料报送时间
申请结项的负责人应在2022年9月26日前将所有申请结项材料报科研处;申请延期或撤项的负责人应在2022年9月15日前将《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报科研处。
(二)报送材料要求
申请校级结项的项目组,请提交如下材料并按此顺序装订成册(见附件2):
1.封面
2.广州华商职业学院科研项目结项验收报告书
3.广州华商职业学院科研项目延期结项申请表(供选用)
4.广州华商职业学院科研项目申报书(负责人和科研处应有备份)
5.广州华商职业学院科研项目开题报告书(负责人和科研处应有备份)
6.广州华商职业学院科研项目中期报告书(负责人和科研处应有备份)
7.研究成果支撑材料复印件(公开发表的与科研项目相关的研究成果、获奖与推广效益佐证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
申请省级结项的项目组,请提交如下材料并按此顺序装订成册(见附件3):
1.封面
2.省级鉴定表
3.省级结题验收备案表
4.省级结项审批表
5.省级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供选用)
6.项目申报书(负责人和科研处应有备份)
7.开题报告书(负责人和科研处应有备份)
8.中期报告书(负责人和科研处应有备份)
9.研究成果支撑材料复印件(公开发表的与教研项目相关的研究成果、获奖与推广效益佐证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要提供纸质材料1份,并提交电子文档。每个项目组成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单位+完成人姓名+项目名称”结题材料。材料尽量整理成一个Word文档,并标注目录和页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