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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开展第二届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优秀多媒体课件资源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16    作者:科研处     来源:     点击:

各教学单位、职能部门:

为丰富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的内容和形式,教育部决定开展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优秀多媒体课件资源征集活动。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优秀多媒体课件资源征集活动的通知》(粤教策办函〔201617号)文件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目的

充分发挥以互联网为代表的各种新媒体的积极作用,调动学院教师开展学生法治教育的积极性、创造性,丰富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内容与形式,形成数字化的优质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资源,为广大中小学校开展学生法治教育提供支持。

二、征集范围

全院师生。

三、 征集内容

适用于中小学教育教学的法治教育微课程视频及其配套课件、教案等。

四、相关要求

1. 作品须注重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主题突出鲜明,专业知识无错误偏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时效性;教育方式、教学手段和表现形式符合本年龄段学生的认知特点和接受能力,生动活泼,紧贴学生的生活实际;适应中小学课堂教学需要,具有较强的参考和借鉴价值,能够直接或间接应用于教学实践。

2.征集的作品按适用对象的年级分组,分为小学低年级组(1-2年级)、小学高年级组(3-6年级)、初中组、高中组(含中职)

3.作品类型为微课程授课视频,使用录课软件制作。提交的作品时长为10-15分钟,除此之外,也可包括配套的PPT、教案、其他课件等。

4.作品应具有独创性,不得有任何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不得出现商业性广告或者任何商业链接。

五、作品的奖励与使用

参赛作品经专家初步评审后,遴选一批优秀作品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以下简称普法网)上展示。最终获奖作品,将根据展示作品的制作水平、认可程度、教学效果等因素,通过专家评审、网络投票等方式综合评定产生。提交参赛作品即视为作者许可第三方免费下载使用其参赛作品。作者保留作品署名权。

六、工作要求

各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要做好此项活动的宣传和组织工作,结合活动要求,积极动员和组织广大师生参加,集中推荐报送优秀作品,特别是已经在实践中取得良好教学效果的作品,以展示我院法学教育成果,为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做出贡献。

此项活动由教育部全国教育系统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部政策法规司)统一组织,普法网承办。参赛作品统一通过普法网(www.qspfw.edu.cn)上传。上传开始时间为201691,上传截止日期为20161021,参赛作品具体标准与报送要求,见普法网相关公告。

请各职能部门、教学单位于91日前报送作品至科研所,学院将择优推荐,上传至普法网。

联系人:赵景阁

联系电话:82660015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优秀多媒体课件资源征集活动的通知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教育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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