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部)及教辅单位: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广东高校重点平台和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科函〔2018〕202号)予以转发,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科研项目组织申报,是提升学院科研水平,深入推进“创新强校工程”建设的重要工作。因此,请各部门和单位认真阅读理解《通知》内容和要求,结合自身条件,按《通知》要求和时间组织申报工作。
二、此《通知》对申报限额和要求作出了具体说明,申报共分为6类项目。
1、第1、2、3类项目我校不具备申报条件。第1类:只限本科院校申报;第2类:申报人须是在职,且须为具有国内水平的知名学者;第3类:申报团队需以省重点建设学科或示范性专业、省部级重点平台为依托,团队核心人员不少于10人。
2、第4类: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每个高职院校申报不超过8项。
3、第5类:项目面向在岗教师,申报领域仅限教育学、心理学、艺术学和体育学等相关专业,民办高校申报不超过3项。
4、第6类:项目申报人年龄在35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学位,副高及以下职称方可申报,课题组成员的年龄不超过39周岁,每个高职院校申报不超过10项。
三、对本科院校来讲,第4、5、6类项目是认定项目,对高职高专院校来讲,都属于申报项目。我校所有申报项目必须在2019年1月8日前在网上完成申报程序(教育厅要求2019年1月11日前)。
四、为了做好本次申报工作,特提出如下要求:凡申报人员必须在2018年12月28日前将申报类别、名称和主要内容提交教科所,以便教科所平衡各类项目申报情况;2019年1月7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教科所审核,确保2019年1月10日前完成申报材料的上报工作。
五、希望全院相关单位对贯彻落实此申报工作进行宣传发动,并为申报者提供帮助与服务,争取获得更多高质量的省级科研项目。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高校重点平台和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点击下载文件:广东省高校重点平台和科研项目申报.rar
教育科学研究所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