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教辅单位及职能部门:
现将《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广东省高职教育表演艺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改革项目申报的通知》(粤高职表演艺术教指委函[2017]02号)予以转发,请认真阅读通知内容,积极组织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项目内容要与表演艺术类专业相近或相似。
二、凡申报批准立项的项目,按学院重点项目给予资助和管理。
三、省教育厅组织申报教学改革项目时,学院将从在省级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立项的项目中优先遴选推荐。
四、凡申报本次项目者,请于12月15日前将申报选题情况报送教科所,以避免项目内容重复。
五、本次项目申报工作校内截止日期为12月24日,以保证申报项目报送前校内专家组评审,并完成相关审核推荐工作。
六、提交材料:1.申报书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四份);
2.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
教育科学研究所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