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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广东高校省级重点平台和重大科研项目认定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13    作者:科研处     来源:     点击:

 

各处室、系(院)部及教辅单位: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17年广东高校省级重点平台和重大科研项目认定申报的通知》(粤教科函〔2017〕161号)予以转发,并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科研项目组织申报,并开展深层次、高质量的研究是实施“创新强校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因此,请各部门和单位认真阅读理解本《通知》内容和要求,结合自身条件,按《通知》要求的标准和时间组织申报工作。
    二、此《通知》对申报限额和要求作出了具体说明:此次申报共有6类项目,第1类项目只限本科院校申报;第2类申报人需是省内高等学校正高级在职人员;第3类项目高职院校可申报,但对团队人员要求门槛较高;第4类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第6类项目申报人年龄35岁以下,具有硕士学位者皆可申报,每个高职院校可申报6项。除了第1类项目外,其他5类项目,全院教职工均可申报,尤其是青年教师要积极申报第6类项目。
    三、对本科院校来讲,第4、5、6类项目是认定项目,对高职高专院校来讲,都属于申报项目,凡申报项目2017年11月30日前必须在网上完成申报程序。
为了做好本次申报工作,特提出如下要求:凡申报人员必须在11月20日前将申报名称和主要内容提交教科所,以便教科所平衡各类项目申报情况;12月1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教科所审核,确保12月5日前完成申报材料的上报工作。
    四、希望全院相关单位对贯彻落实此申报工作进行宣传发动,并为申报者提供帮助与服务,争取获得更多高质量的省级科研项目。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17年广东高校省级重点平台和重大科研项目认定申报的通知
                             
                          

    教育科学研究所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