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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省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高等教育专项、教育综合改革专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07    作者:科研处     来源:     点击:

各处(室)、教学教辅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等教育专项、教育综合改革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促进教师科研能力,助力高等教育学术发展,现将文件予以转发,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和要求

1.课题负责人须为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在岗教师、工作者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每位课题负责人限报一项课题,已经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广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且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2.课题原则上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

3.课题经过校内专家评审后,向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推荐13个课题项目。课题建设经费暂时自拟。

4.结项成果必须包括:中文核心期刊论文1篇,或CSSCI期刊论文1篇,或学术专著1部。

二、选题范围

课题选题应结合我省教育改革发展实际,研究和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特别是教育评价改革等方面理论创新和实践问题。选题应参考课题指南(附件1),题名围绕指南列出的要点自拟。

三、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1.申报时间:2021年5月11日至5月24日。

2.申报方式:

1)教育综合改革专项:自主申报。请有意申报教育综合改革专项的教师职工下载网页下方链接,填写申报书,将申报书(附件2)电子版材料发送至:2815390461@qq.com

2)高等教育专项:网上申报。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210.76.75.91/)。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提前联系科研处,届时会给每一个老师分配一个账号。

    3.其他:纸质版材料待专家评审后再提交。


点击下载文件:附件1-2.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