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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省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28    作者:科研处     来源:     点击:

各处(室)、教学教辅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促进教师科研能力,助力高等教育学术发展,现将文件予以转发,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和要求

1.课题负责人须为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在岗教师,主要面向宣传思想干部、学工干部、专职思政课教师、专职辅导员、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及上述工作领域分管校领导申报

2.课题负责人需具有高级职称,如不具有高级职称,须由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填写推荐意见。

3.每名申请人限报一个课题,且不能参与多于两个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报。

4.课题经过校内专家评审后,向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推荐4项。课题建设经费暂时自拟。

5.凡未完成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和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省中小学德育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在2019、2020、2021年被撤销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省中小学德育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

    二、选题范围

申报人员应以提升我省高校德育科研水平,促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开展调查研究。选题应按照申报指南要求(附件1),咨询类课题应侧重申报第7至10类。

三、结项要求

1.决策咨询类课题:研究周期1年,须根据本《课题指南》(附件1)直接选题,题目不可更改。

成果要求:①《课题结题报告》;②各选题要求相关成果。

2.开放性选题类课题:研究周期2年。需坚持问题导向,从当前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德育、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出发进行选题,以问题为起点,把研究过程作为发现问题、筛选问题、研究问题并最终解决问题的过程。题目自拟。

成果要求:①《课题研究报告》;②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出版学术专著1部。

四、申报程序

1.纸质申报。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22年2月24日前将《广东省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申报书》打印一式三份,报送学校科研处。

2.网上申报。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须同时在广东省学校德育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上申报,请各项目负责人参照系统操作指南(附件3)进行网上申报。上传申报材料须在2022年2月24日前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点击下载文件: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