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现将创新广州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创新广州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的通知》予以转发,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评时间和方式
(一)参评时间:2026年12月14日前
(二)参评方式:
1.线上填报。有意向参评的老师请先联系产科教融合办公室分配个人账号,然后自行登录申报网址提交资料,申报网址为(https://kjjl.gzstsa.cn)。
2.线下提交。待线上提交好后请提交一套纸质版申请表和附件材料的合订本,线装,附件不超75页,不另加封面至学校产科教融合办公室。
二、奖项设置和申报要求
共设置项目类和个人类两大类奖项。
(一)项目类奖项
1.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
自然科学奖项目要同时满足:
(1)第一完成单位是广州市内所属单位。
(2)成果仅限在国内立项。
(3)必须提交公开发表的论文或专著,并且公开发表时间应为2年以上。
(4)每位完成人必须是代表性论文或专著的作者。
技术发明奖项目要同时满足:
(1)第一完成单位是广州市内所属单位。
(2)成果的核心技术必须已获得授权发明专利。
(3)项目前3位完成人必须是本项目授权专利的发明人之一(授权专利发明人少于3人时,发明人在申报项目中的排名优先)。
(4)申报成果需应用≥2年,提供应用情况和效果(效益)佐证材料。涉及行政许可的需提交行业批准证明。
科技进步奖项目要同时满足:
(1)第一完成单位是广州市内注册的法人单位。
(2)必须提交已获授权的知识产权证明、已发布的标准规范或已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等。
(3)申报成果需应用≥2年,提供应用情况和效果(效益)佐证材料。涉及行政许可的需提交行业批准证明。
2.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奖。
(1)第一完成单位是广州市内注册的法人单位。
(2)必须提交已获授权的知识产权证明或科技转移转化相关证明等。
(3)申报成果需应用≥2年,提供应用情况和效果(效益)佐证材料。涉及行政许可的需提交行业批准证明。
(4)要求成果落地在广州。
(二)个人类奖项
1.科技创新菁英奖:申报人须为中国公民且年龄不超40周岁(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工作单位须在广州市内注册。
2.粤港澳科技创新合作奖:申报人须为联动粤港澳创新的科技工作者,其工作单位须在广州市内注册的法人单位。
(三)其他限制条件
1.申报奖励的成果必须为非涉及国家秘密的成果,且无知识产权权属纠纷。
2.申报人或组织需符合科研诚信要求,无严重失信行为或违背科研伦理的情形。
3.已获国家、省科技奖或本奖项的项目不得申报。
4.已获创新广州科技奖项目中使用过的知识产权和论文不得在本年度重复使用。
5.已获创新广州科技奖的个人不得连续两年申报。2025年度创新广州科学技术奖获得者,无论排名先后,无论奖项类别,均不得作为完成人参与2026年度创新广州科学技术奖评审。
6.同一完成人同一年度仅限申报1项个人奖或项目奖。
7.申报人和申报单位近三年须无相关违法犯罪记录。
(四)具体要求
请查阅附件1及附件2-7对应奖种申报表中的详细要求。
三、申报材料清单
(一)申请表(请对应各类奖项申请表,在系统按要求填写)。
(二)证明材料(不同奖种对证明材料的要求略有差异,但基本都围绕以下几类):
1.知识产权证明(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等);
2.论文/专著(如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或专著);
3.应用证明/成果评价(如结题验收证明、第三方成果评价、经济效益证明等);
4.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等;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行政许可批文、转化协议等)。
四、其他
1.原通知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qIfoLDv_m5EA1o7n9KWXCg
2.联系人:孙方煜,020-32880988,行政楼6楼612室(产科教融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