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教学教辅单位:
为为进一步强化过程监管,及时掌握各项科研项目进展情况,规范院、校两级管理模式,推动年度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学校决定开展科研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我校在研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附件1、2)。
二、检查方式
(一)材料准备
校级项目主持人需填写《广州华商职业学院2023年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2),并提供相关研究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省级及以上项目主持人按立项单位要求填写材料。中期检查报告书需对项目项目进展情况、实施情况、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拟开展的工作,能否按时完成计划等方面做详细阐述。
(二)各教学教辅单位自查
各教学教辅单位对所属项目开展年度执行情况检查,督促项目主持人按照有关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并审核材料,签署审核意见,汇总后报送科研处。
(三)专家鉴定
学校科研处组织专家对中期检查材料进行评审。
(四)鉴定标准
本次检查将对照项目申报书计划鉴定进行核查,若经专家组鉴定后,认定该项目进展情况远低于预期目标或材料弄虚作假者,科研处将会同财务处、人事处等部门报学校审议后撤销项目,收回项目资助经费并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
三、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一)报送时间
请于2023年9月8日前送交有关中期检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纸质版材料
按排版顺序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1份,于截止日期前交至学校科研处。
(三)电子版材料
按排版顺序编辑word和pdf文档,文档名称统一为“23科研中期检查+部门名称+项目主持人姓名”,发送邮件至科研处邮箱。
四、其他
未尽事宜,由广州华商职业学院科研处负责解释及另行通知。
联系人:孙方煜(行政楼722室科研处)
联系电话:020-32880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