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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华商职业学院2021年教科研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16    作者:科研处     来源:     点击:

为深化教科研项目的管理,总结凝炼研究成果,提升我校教研科研的质量和水平,促进项目成果的应用、转化、推广和交流。现将2021年教科研项目结项验收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原则

    结项验收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通过结项验收,加强学校项目管理,落实项目研究目标,促进项目成果的应用、转化、推广和交流。

二、验收范围

本次结项验收的项目为2019年度及以前的校级和省级教科研立项项目(见附件3)。原则上不予延期或撤项,特殊原因不能结项的项目,必须由项目主持人写《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申请延期或撤项(见附件1、2),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且项目延期时间内不得申报新的教科研项目。

 

三、验收程序

    1.材料准备。项目负责人需认真填写《结项验收报告书》(见附件1、2),并提供相关研究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结项报告需对项目研究情况、成员组成、研究过程、研究成果、情况变更等方面做详细阐述。

    2.专家鉴定。科研处收集所有的结项材料后,组织召开教科研项目结项验收会议,由教科研项目结项验收专家组对相关教科研成果进行鉴定。

    3.颁发证书。对达到结项要求的项目,科研处按照相关规定负责制订相关文件,并颁发证书。

四、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1.材料报送时间。各项目负责人须于2021年9月3日前将所有申请结项材料报科研处。

    2.报送材料要求。

   申请校级结项的项目组,请提交如下材料并按此顺序装订成册(见附件1):

  (1)封面

  (2)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教科研项目结项验收报告书

  (3)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教科研项目延期结项申请书(供选用)

  (4)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教科研项目申报书(负责人和科研处应有备份)

  (5)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教科研项目开题报告书(负责人和科研处应有备份)

  (6)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教科研项目中期报告书(负责人和科研处应有备份)

  (7)研究成果支撑材料复印件(公开发表的与教科研项目相关的研究成果、获奖与推广效益佐证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

申请省级结项的项目组,请提交如下材料并按此顺序装订成册(见附件2):

       (1)封面

  (2)省级鉴定表

  (3)省级结题验收备案表

  (4)省级结项审批表

  (5)省级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供选用)

  (6)项目申报书(负责人和科研处应有备份)

  (7)开题报告书(负责人和科研处应有备份)

  (8)中期报告书(负责人和科研处应有备份)

  (9)研究成果支撑材料复印件(公开发表的与科教研项目相关的研究成果、获奖与推广效益佐证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

    3.以上材料均要提供纸质材料1份,并提交电子文档(纸质版A4纸,左侧装订和电子版)。每个项目组成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单位+完成人姓名+项目名称”结题材料。材料尽量整理成一个Word文档,并标注目录和页码。

   附件:

   1.校级科研项目结项验收资料

   2.省级科研项目结项验收资料

   3.2021年教科研结题验收名单

点击下载文件:2021年教科研项目结项验收资料汇总.zip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科研处

2021年7月15日